在英國出生的寶寶,無論父母住哪,規定要在出生地區裡的council政府機構,於出生後42天內登記。登記時可以使用任何名字(當然太過離譜的話註冊組人員可以否決),任何名字還真不是誇張,連寶寶姓氏都可以隨意,跟父母不同也沒關係。
註冊的關鍵在寶寶自己的出生處(地區)及父母是否有結婚。英國很多未婚生子或住在一起但沒有結婚的partners(很多同事都是,目前工黨黨主席也是與partner同居好幾年,在兩個孩子出生後才結婚)。登記時要注意的事項為:
- 父母在寶寶出生時已婚:父母其中一人來登記即可,出生證明上會注明寶寶父母雙方的資料
- 父母在寶寶出生時未婚:母親一定要親自登記,而且只登記母親資料。若是父親的資料想登記在寶寶出生證明上的話,父親要陪同一起登記
- 不想在出生地區的council登記:可以在英國任何機構登記,過程同上,不過不能當天拿到出生證明(表格得寄給出生地區的機構,由他們來印製出生證明)
在英國,母親權利最大,因為是媽媽生出來的,無須再做其他證明。有時在其他身分申請過程上,反而是父親受限比較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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