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證日子就要到了。雖然已是第三次的“結婚“經歷,這次可是要正式把名字簽上去了。現在灰色地帶,填單子硬是要勾single那一欄。
前兩次都有兩邊父母在辦,一點都不傷神的穿美美的出現就好。
台灣的文定爸媽主持、斯里蘭卡的婚禮安爸安媽準備;公證算是可以自己決定事宜的機會吧。
公證在英國很重要,場地本身一定要有註冊結婚執照才能幫新人舉辦婚禮。也要跟著唸出誓言說【我願意】
全部自己打點,說實在的,結婚這種重要的終身大事,從小時候玩辦家家跟懂得在童話中找白馬王子開始,好像是女生比較早就開始在心中盤算了。男生咧,唉,比較興趣缺缺,都是“你好就好啦“的沒什麼意見。
說得也是,重要性本來是未來生活在一起,許多電影、故事等等把婚禮夢幻化了;最低標準莫名隨之提高,變成一種要用錢去買的浪漫。只要一提到婚禮兩字,價錢無緣無故多上好幾倍。學到幾次乖後,都以“要去參加別人婚禮“藉口來說明,價格也就友善許多。
除了特定場地難訂外,處理事項一多,也難怪英國人從訂婚到結婚通常都要一兩年的時間來準備。好在我們小小四十多人的午宴,無須幫來賓找旅館,加上認識事務所裡註冊組的人(省好多時間來來去去的約)等等而簡單多。
說安沒什麼意見也不是,看場地時還是會要求簽結婚證書的那張桌子一定要夠厚重,又蛋糕用的桌子高度要對。安妹那借來的婚禮籌備書連翻都沒去翻,若是看到該弄而沒弄的東西反而會有壓力。
只要沒什麼大情況,一切都隨緣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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